人物塑造洛克談了很多,有淺談的<故事構成三大要素>,較為綜觀深入的<故事構成-人物篇>,塑造法有<三面向法>、<三層行為模式>與<角色臨摹法>,上萬字的<角色原型>,與畫龍點睛的<角色與劇情的關聯性>。
本文的切入點便是,從角色「外在」往「核心」,塑造角色的三個階段。
【第一階段:形象】
要我用最最簡單的話來講,化作一條指引,那就是:
要塑造角色形象,先聲奪人的第一步就是打破刻板印象。
讓你的角色跟大家預期的不一樣。把肥宅男變武功高強,給殺手一個不殺人的理由,讓作奸犯科的歹徒都逍遙法外。
給角色一個反常的個性、反常的習慣、反常的處境,讓他們身上更適合怪事發生。這樣角色就可以不停帶給觀眾驚喜。
形象是很單純的、很表面,你的讀者可能會這樣驚呼:
a. 噢!一個武功高強的宅男!
b. 這個殺手不殺人耶!
c. 想踢足球的少林弟子!
好形象是不複雜、很直觀,但卻很引人注意。這一階段先做好,再讓讀者慢慢了解更深沉的角色內心。
【第二階段:邏輯】
給角色一個特異的設定,創造基本形象之後。接著我們要建立角色的內在世界。「形象」是直接快速而模糊抽象的,「邏輯」卻是有理有據,禁得起推敲的。
殺手為何不殺人?宅男為何有功夫?少林弟子為何踢球?
建立邏輯,我們可以從三個細項來著手:
【自我意識】
讓角色擁有自我意識(建立邏輯),正確來說,當你將角色丟入一個新的事件,你應該要能「直覺地」想出他可能會採取的行動,而不是一無所知。
Ø 大雄遇到吸血鬼他會有什麼反應?
Ø 福爾摩斯遇到吸血鬼會有什麼反應?
如果你熟知這兩者,那他們可能的行動你大概有個方向可猜。這就是他們的角色邏輯。成熟完整的角色,必定有一套他自己的邏輯。
編劇界有句話:
為角色安排劇情對編劇而言很簡單,但對觀眾來說很無趣。
【合理反應】
角色有了自己的行事風格之後,作者在編排時便要考慮行為合理性。
很多寫作書會建議,想像自己就是筆下的角色,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怎麼做?把自己丟進角色的情境中,感同身受,做出選擇。
這方法基本上沒有錯,但有人說,此法最大的缺點就是「每個角色都容易像自己」。但老實說,創作本來就是直觀的行為,一個男作者寫女角色的行為與台詞,也只是讓自己揣摩角色心境,力求逼真罷了。
金庸大師曾說,「他的長篇小說全以男性為主角,只因為他是男人,不夠懂女人。」連一代大師都認拙了,我們也應正視這問題:
角色再怎麼求客觀,都會有自己的影子。
我們也只能,在將自己帶入角色做出選擇之後,再做一次複查。問問自己:
這角色真的會這樣嗎?有沒有違背他的個性?有沒有與前文矛盾?反應有無過或不及?
雖然創作很主觀,但層層檢查卻可以避免自己犯下離譜的錯誤。
【利害關係】
在故事中,有特色的人物、有想法的人物、合情合理的人物,都還不足以支撐全局。我曾舉過一個例子:
哥哥與妹妹相愛,想要在一起。
光是這短短一句就會讓人好奇他們的結局,因為他們的利害關係已經明確。唯有角色間存在利害關係,是敵是友、是愛是恨,他們的行為才禁得起推敲。
要塑造有血有肉的角色,最快速具體的方法就是創造他們的利害關係,如此角色的想法、情理才會有跡可循,同時產生劇情張力與必然應對!
【第三階段:情緒】
角色創造就像洋蔥一樣分了層,最外圍是形象,再深入是邏輯,但最核心能顛覆邏輯、超越表象的,唯有角色的情緒。
小說的靈魂來自活躍的角色,角色的火藥就是強烈的情緒。
角色必須情感豐沛、情緒強烈,就算是驕傲、忌妒、貪婪、癡戀、暴躁、無恥、自卑、惡毒都可以,讓他們的言行活脫脫就是「某種情緒」的化身!當角色已經能代表一種情緒/感受時,他的行為就算有違常理,讀者也能接受;他的表象就算不鮮明,讀者也會留下強烈印象。
只要能殺了你,就算墮入地獄、永不超生我也願意啊!
這種同歸於盡的強烈恨意,馬上就會讓角色留下印象,且接受他不合理的行為(求死、受苦)。所以,請幫你的角色設定一個核心情緒,而且異常強烈,這才能讓故事有戲,角色活跳起來!
【總結】
塑造角色可從這三面來思考。而一個角色的「形象邏輯情緒」應該是吻合的,即便:形象上角色是個和藹的人,卻有著強烈的憤恨情緒。
這種矛盾也必須有一個「為什麼」,讓角色的表裡不一說得通,這也是創造了一種矛盾,反而會讓角色更突出。
誠於中,形於外。從角色的內在,再加上中間邏輯關係的限制,最後展現出了外在的形象。即便形象與內在已經悖離,但也是「事出有因」。這三者終歸還是一體的。
本文的觀念其實常在其他人物教學中提及,這裡用不同導向統整,希望對您有幫助,感謝您的閱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