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萊塢的電影公司都會有專門蒐集素材的「故事部門」,負責大量閱讀小說、故事、傳記,甚至報章雜誌,蒐集並提報適合改編翻拍成電影的故事。
米高梅電影公司(Metro-Goldwyn-Mayer)的創始人也說過一句話:
尋找好的故事,難過尋找好的明星。
身為「一人故事創作企業」的小說家,你是不是也有一個私人的故事部門呢?
但要蒐集故事,或者說蒐集靈感,可以說是創作中最簡單也最難的事。洛克看過有人教靈感來源時,列舉了看電影、看連續劇、看新聞、看綜藝節目、看書、聽音樂、出去旅行、交朋友。以上很廢話,我們可以總歸一句:
靈感來自生活中所有的感受,任何事物都可能觸發靈感。
九把刀說過:
隨便一個路人的靈感都可能比我好,但不是每個人都能鋪成故事。
這句話精準地解釋了創作與靈感的關係。
靈感隨便抓都有,只要你活著,有去嘗試一些新的事物,到一個新地方、讀一本沒看過的書,都可能觸發靈感。更甚者,老地方、讀舊書也可能會有靈感。
有句話說:
這世界並不缺乏美,而是缺乏發現美的眼睛。
靈感其實就是感覺到有趣,進而想把它編成故事的想法。(故事性的想法)
只是沒有習慣編故事的人、沒有定期寫作的人,偶爾有了靈感也不會想把它寫下來,頂多是自己偷偷莞爾一笑,然後任由靈感遺忘。久而久之,就連莞爾一笑都沒了,漸漸漠視它的存滅,然後自稱為一位「沒有靈感」的人。
所以我只有一個建議要給自稱「沒有靈感」的你,要找回靈感存在感,你只須要做一件事:
身上放張紙卡與短筆(或用手機),寫下一件今天發生(或所見)你覺得值得寫成短文的事件紀錄。
這件事的訣竅有四:
1. 突然有了想法一定要記下,記得寫詳細點,以免稍後自己看不懂。
2. 你一時的想法可能事後看覺得蠻無聊的,所以請多記兩三個預備。
3. 真的把你記下的想法,最少寫成一篇短文,一兩百字都好。
4. 每天寫。
這行為是真的要你「紀錄與寫作」,它的意義是「強迫練習」。
逼自己瞪大眼,看清楚這世界每天都有好多值得記下的事,而且你真的試著將記下的想法寫成文章,每天寫,讓自己感受一下從靈感到成品的成就感。這樣的正向循環,不只是用在寫作上,對任何藝術、創意發想都有幫助,甚至對你看世界的眼光心態都有好處,這麼簡單好用的方法,一天不過花15分鐘,不試試嗎?
相信我,當你開始留心生命中的靈感,你會發現這是一個永遠也挖不完的寶藏,永遠沒有枯竭的一天,剩下的只是夠不夠好的差異。
重點是:大量紀錄。
回到我最早說的,你也該有個私人的故事部門,你可以用寫在本子上、記在電腦裡,用記事本、用Word、用Excel、用PowerPoint,用任何你覺得順手好用的方式,但你不能沒有。
靈感蒐集階段請先重質不重量。我提供我的習慣給你參考:
但是,進入「雛型階段」也只代表它稍稍有了些輪廓,它的精彩、創意、情感、主線主題等等都還不完全,這裡只不過是個儲藏室,大多的故事雛型終其我一生都不會寫出來,我會從裡面選拔出少數值得寫的故事。
寫故事很花心神與時間,在你不確定這故事夠好之前,不要貿然將它寫下,因為花時間寫了不夠好的故事,等於失去了一段「寫出好故事」的時間(與心力)。
這就是「機會成本」的觀念。先讓你的概念廝殺,脫穎而出的才值得你寫。故事概念的底子好,成品的有趣度也會事半功倍。反之,努力將平凡老哏的題材寫得精采有趣,當然可以,只是會事倍功半。
至於如何將大量不夠好的靈感改造,便是洛克下一篇要講的主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