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家好吃的雞排攤,記者去採訪時免不了都會問:「一天賣幾片啊?」「一個月營業額多少啊?」老闆都會得意地回答。
但你有看過哪個記者採訪作家時會問:「你上一本書賺到多少錢啊?」「你一年賺多少錢啊?」
我們只能從銷售端的銷量自己推估個大概,從沒有人敢這樣問作家(雖然大家都很好奇),這可是天大的汙辱啊!
為什麼?難道作家比較高級?還是作家不用吃飯?
其實只因作家大抵都有一個口號:「我寫作並不是為了錢!」有了這句口號,可以讓書再多賣兩百本左右。
如果再加上一句:「我寫作是為了……」
A. 幫助更多的人,讓他們得到力量。
B. 救贖我煎熬的靈魂也喚醒你的自我。
C. 讓這世界更美好。
一個高尚的原因可以讓書再多賣個三百本。
不論他們的初衷是什麼,他一定不會跟你說是因為他的房貸壓力很大,他只會反譏你:「你的眼中只有錢嗎?難道你看不見書中的靈魂嗎?」
我有看見書中的靈魂,但我還是好奇你到底賺多少錢啊!
這時候極端的情形產生了,青少年大眾的眼中,作家是一個好像輕鬆自由又有錢的職業(當然這是錯的),非常好奇他們的真實收入。可是對作家來說,收入卻是他們閉口不談的禁忌話題,不是不可以推測,而是不能讓創作與銅臭掛勾。
由此我們可以證明小孩真的單純又誠實很膚淺。
到底,寫書賺錢錯了嗎?
我們看看經典管理書《A到A+》(Jim Collins著)裡面有一個「刺蝟原則」,點明了你做的事,應該要符合三個條件才容易成功。
熱情:做得快樂才會全心投入
專長:做你擅長的才會比別人優秀
獲利:做事有經濟收入才能長久發展並進步
光是這三點我們可以知道,如果你真心喜歡寫小說,你可以靠後天練出這項專長,但你也必須坦然面對,自己是需要收入的。
假設,你真的是一個萬中無一的寫作天才,你寫出來的「第八本書」即將名垂千古、萬人膜拜,但因為你很有骨氣地不寫「所謂的媚俗小說」賺錢。所以你必須去兼個工作,一天八小時、十小時,漸漸地,你連提筆都懶了。而你的第八本書此生再無機會問世了,一個歷史上留名的大作家,就這樣隕落了。
這些有潛力的作家歷史上肯定不少,我真不希望那個人是你。你怎麼可以讓你的熱情與天賦還沒有發光就夭折!
現在,我提出一個建議,你參考看看:
你在寫書時,適當考慮市場與讀者喜好,寫出具商業價值的作品讓出版社願意發行,經營讀者以提高銷量,得到收入後讓自己能繼續寫作,一方面磨練技藝、一方面累積人氣、一方面收入可以讓自己高枕無憂地寫作。
你越寫越會在「市場」與「個人愛好」之間做出平衡(甚至並存)。
你越寫讀者對你的接受度與出版方給你的自由度也越大。
你越寫讀者對你的接受度與出版方給你的自由度也越大。
形成一個正向循環:
你寫作賺錢,然後累積本錢寫自己想寫的作品,過自己想過的人生。
你寫作賺錢,然後累積本錢寫自己想寫的作品,過自己想過的人生。
而不是在上了八小時的班之後,回家也提不起筆,看到電視上的暢銷作家只會恨恨地罵:「這麼爛也可以出書,讀者眼睛都瞎了嗎!」
媚俗膚淺的另一個名稱叫做「忌妒」。如果你知道你寫的書是給誰看、為了什麼而寫,你有需要在意別人的忌妒嗎?你應該感到開心才是。
忌妒,代表他們對你眼紅,偏偏他們自己又做不到。(他們會說是不屑做)
你必須告訴自己:
你不是寫作來賺錢,而是賺錢來寫作。
一本絕世好書可能就出自己的下一本、下下本,都有可能,前提是你必須有辦法將它寫出來,而不是被一堆你不感興趣的事淹沒。
如果你一生寫幾本都無所謂、有沒有人看過都無所謂、有寫沒寫也無所謂,你可以當我在放屁,繼續讓理想與現實對抗。
但如果你打算用認真的態度,當一個小說家,藉此維生。那你最好仔細考慮我給你的建議──一個可以讓理想與現實並存的建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