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讀者投入你書中情節之後,就算你的人物題材有趣、保有目標跟懸念,我們不能否決還有一種把書搞壞的可能,就是你筆下的事件根本常常是沒有來由的,讓讀者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?
所以我們要聚焦的,就是這個「為什麼」。
如果主角正在悲傷的話,別對讀者用講的,也不要只是用演的,要讓讀者知道他為什麼哭,讀者才會感同身受。
我們該呈現給讀者的,不只是主角改變後的行為,而是改變過程的心路歷程,讓讀者知道為什麼。
而且事件的傳達順序要讓讀者的情緒不斷堆疊,緩緩上升。
小說是由幕所組成,幕的前進順序是由「行動」、「結果」、「決定」,三者組成,不斷循環。
整本書會不斷重複:
主角這樣做了,遭受什麼結果,所以他決定要……;然後他依之前的決定繼續行動,遭受什麼結果,所以他決定要……
主角這樣做了,遭受什麼結果,所以他決定要……;然後他依之前的決定繼續行動,遭受什麼結果,所以他決定要……
看出來了嗎?這一幕的行動是源自上一幕的決定。
大部分的故事都是由這三種行為模式串起來的,只是可能中間參雜了大量的意識、回顧、假想、說明……等等資訊,幫助角色做決定,或衍生結果。
而每一組「行動」、「結果」、「決定」都能視為一組事件。
所以故事應該是這樣的:A事件引發B事件,B事件引發C事件……
不斷連鎖下去,如同推骨牌一樣。
這樣讀者才會流暢地跟著劇情一路讀下去。
不斷連鎖下去,如同推骨牌一樣。
這樣讀者才會流暢地跟著劇情一路讀下去。
其中最能展現因果關係的,就是角色決定的思索過程,也就是外在事件影響了內在想法的過程。
而主角改變決定的心路歷程,恰巧是讀者最渴望看到的。
所以很多小說總會不免大量說明的角色自我意識,讓讀者知道角色的想法,還有他為什麼會這樣做決定。
但別忘了,做決定時,第一要合理,第二要合主線。也就是不要突然來一個荒腔走板的決定、或是天馬行空的行為。
讓每一件事都息息相關,某事確實推動了某事,這會讓讀者覺得有在跟著你的劇情走,而不是每一個他無法聯想原因的事件,都像是把他丟入迷宮,很快的,他也會把書丟入垃圾桶。
這麼重要的寫作觀念竟然被我藏在這裡,很高興有被你發現。
悶燒:囚禁加熱強迫上演
剛剛有個好心的作家將故事精彩的秘密都講出來了,就是:人物、衝突、懸念,再加贈目標、因果。
如果你有認真看,你會注意到「悶燒」是我本文提出的第5點,而洛克之前提出的4點恰巧將故事精彩5秘密中的4點都提到了,除了一點。
如果你有放感情看,你會知道剩下那一點,就是「衝突」。
我所說的「悶燒」,就是衝突——而且是高溫高壓的衝突。
很多人不知道,光是多加一個蓋子,整個鍋子內就會燒得翻天覆地。
所以一樣的,請為你的衝突加上蓋子,讓它在大悶鍋裡面悶燒。
簡單來說,就是讓引發衝突的兩個對立方,有不得不衝突的理由,沒有人可以離開這場戰爭,給他們一個不能一走了之的束縛。
如果沒有束縛,會是這樣:
李洛克跟豬排妹陰錯陽差一起分租雅房,兩人常常因為生活習慣而口角,有一天,李洛克回家後,發現豬排妹搬家了,兩人不再見面,徒留遺憾……全劇終。
搞屁呀,這樣還寫個屁!所以洛克要為它加上束縛:
李洛克跟豬排妹陰錯陽差一起分租雅房,兩人常常因為生活習慣而口角,豬排妹是房東的姪女,所以同時也肩負了管理的責任,有義務要住在這裡;李洛克是個死窮鬼,牙一咬,用一次預繳一年房租,以換取七折的租金,他也沒有錢再找別的房子。兩人注定要吵吵鬧鬧一整年……
這樣感覺就還有戲可以寫了,他們之間一定要給它由恨生愛……嘿嘿嘿!
悶鍋的形式有很多,例如:
跟老闆必須天天在公司碰面。
跟仇人必須關在同一間牢房。
跟討厭的人必須假結婚。
跟白目的人必須一起來個5天4夜之旅。
你發現了嗎?我竟然將仇人、討厭的人、白目的人與老闆並列。
天啊!我真是太誠實了。
天啊!我真是太誠實了。
這不是重點,不管綑綁原因是:
環境(牢房)、組織(公司)、活動(旅行)、形式(結婚)、心靈(相愛)、血緣(家庭)。
目的都只有一個,讓兩個對立方不得不每天在一起瞎攪和,每天上演衝突給你看。
環境(牢房)、組織(公司)、活動(旅行)、形式(結婚)、心靈(相愛)、血緣(家庭)。
目的都只有一個,讓兩個對立方不得不每天在一起瞎攪和,每天上演衝突給你看。
這一個簡單的設定就能讓你的故事好看兩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