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寫作書都會告訴你,小說是真實世界的縮影,但也會同時告訴你,小說不等於真實世界。
縮影!記住這個重點。也是故事的構成原理!
作家要擷取故事重點到縮影內,與故事無關的則拋棄到縮影外。
簡單來說,值得寫入故事中的內容,都必須「有戲」!這篇洛克就要告訴你創作的三個前提,讓你搞清楚故事世界與真實世界的差異。
【有戲的事件】
我們都不會想看到主角從事與劇情無關的吃喝拉撒睡等等瑣事,因為沒意義嘛!所以我們選擇了略過,有情節才值得被放入故事中。
鋼鐵人知道洛基即將要帶兵攻打地球了,他急忙研發最新的防禦與反擊裝置。整整花了三天三夜,他每天上五次廁所、每晚都有睡覺、三餐都有按時吃、早上起床會刮一下鬍子、睡前會刷好牙……
後面那一長串廢話鋼鐵人肯定都有做,但你一定也感覺這些瑣事根本跟故事沒有關聯,因此也不需要告訴你。
「有戲的事件」就是與故事主線相關的事件、能推動主線的事件,只有這類的事件才能引發讀者的關注。
反過來講,你自己在創作時,與故事無關的事件就別寫了,這些對讀者來說只是干擾閱讀的「雜訊」罷了。就算你打算寫個支線劇情,請你確定它真的很有趣,而且與主線相呼應。
【有戲的細節】
真實世界有許多事物的細節,在小說世界中是沒有意義的,我們在生活中看到了各種不同顏色、不同款式的生活用品,多於牛毛,如果你全都老實寫進書裡,這真是一場大災難。
洛克坐在位子上打算寫一封離婚信給志玲,他桌上的筆筒裡有一隻綠色的旋轉式蠟筆、一只透明筆蓋的紅色簽字筆、一個久沒使用已佈上灰塵的立可白、一個桿子上貼著紙膠帶的紅柄螺絲起子、一隻百利牌0.3公厘細的藍色原子筆……
小說中,與劇情有關的——更準確的說,是與劇情的推動有關的細節,才需要你花力氣描寫,不然我看購物目錄就好了啊!彩色印刷又精美,是吧!
這裡又提到了一個小說的重點:「劇情」。劇情才是小說的靈魂,讓人看小說的理由。讀者是想看到有趣的劇情,而不是光想看到詳細的細節。沒有辦法帶動劇情的細節大多都可以省略,只需留下一兩個畫龍點睛、烘托氣氛。
「有戲的細節」就是與劇情相關的細節,記住重點,少即是多!
【有戲的角色】
真實世界有許多人,大多數的人就跟你看到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一樣,與常人無異,但是只有極少數的人——像是能上電視新聞的人、與大眾不同的人,只有這種人才適合寫進書裡。
Ø 老李養了一隻蟑螂,養在他的頭髮裡,每天只要往自己頭上灑些餅乾屑就算是餵它了。
馬上,「養蟑螂的老李」就會被讀者給記住了(不夠特別?那吃蟑螂的老李如何?),不管是觀念、行為、外表、專長、身分、成就都屬非常人,這種人才能夠出現書裡,如果你要寫平凡人,那個平凡人也該平凡得出奇(那就不平凡了),才能寫進書裡。
Ø 李洛克總是讓人沒有印象,老師在點名時永遠會漏叫他的名字,在全班合照裡同學也從未發現在角落比著YA的他。有次校外教學他忘了上車,車子竟然就這樣開走了,直到一個禮拜後,他的爸媽才發現他們的兒子不在家。
極端的沒有印象,這角色就會「沒有印象到讓人很有印象」。就算你寫的不是這麼誇張的故事,但是一個小小的矛盾、衝突馬上就可以讓角色變得「有戲」。
Ø 愛著堂妹的堂哥。
Ø 債臺高築卻掌管金庫的銀行經理。
你是不是也很想知道他們之後的故事?讓讀者想知道角色的故事,這就是「有戲的角色」。
所以總結上述三點:
1. 與故事主線無關的劇情別寫進書裡。
2. 與劇情無關的事物細節敘述別寫進書裡。
3. 沒有記憶點的平凡人別寫進書裡。
我們對一個演員最高的推崇有一個說法叫「渾身是戲」,也就是演員的一舉手一投足,那怕是多小的動作都充滿了耐人尋味的故事。
小說也應當如此,你寫下的每個事件、每個細節、每個人物都不該是沒有目的,而是每個浮現的事件、呈現的細節、登場的人物都會讓讀者想要一探它們與故事的關聯。
沒能達到這要求的,就應該盡量省略。這就是小說世界基本的建構前提,也是所有精彩緊湊故事的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