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        【人稱切換】

這是在寫作中更奇妙的技法,一般來說,寫作的人稱都會整篇固定,頭尾一致,第一人稱就「我」到底,第三人稱就「他」到完,其實很多人都沒有發現,這中間藏著奇妙的模糊地帶,等著作家去發掘。

一般來說,用「我」會讓讀者感覺比較貼近,用「他」會感覺比較疏遠,如果敘述在「我、他」之間切換,則將會產生距離的變換感

舉例(近拉遠):

志玲,我是個不合格的男朋友,妳總是這樣的溫柔、這樣的體貼,這個王八蛋卻只想著自己的事業,沒有回報妳的愛,這種人根本不配擁有妳的好,是個到頭來才在後悔的大笨蛋……志玲,請妳原諒我。
那天,經紀人通知我快去醫院時,這個大笨蛋還想著生意、生意、生意!死不肯去!的腦子到底在想些什麼啊!現在一切都已經太遲了……太遲了,等到拖拖拉拉去到醫院時,早就都來不及了,志玲,我不配,我不配做妳的男友。

開始跟結束的「我」跟中間的三個「他」,後面的「你」,其實都是同一個人,如果整篇文章都在「我怎樣」、「我怎樣」時,不僅很煩而且矯情,在感情難受的時候,人會把自己抽離,當成是別人,當我們肆無忌憚則罵「他、你」時,其實背後有個不願面對、心酸的自己。這一種情感深度是只靠用「我」無法表達的。直接感受的「我」、站在對面的「你」、不在現場的「他」,三者交織出了多層次的情緒感受

另一種更常見的,則是「第三人稱」轉「第一人稱」。

舉例(遠拉近):

洛克抱著志玲漸漸發冷的身體,胸口還有個不斷泡冒的血洞!他身軀顫抖,為什麼為什麼?為什麼會是這種結局,不是說好要一起環遊世界的嗎?我們現在就去,好不好?妳起來,馬上帶妳去,先去香港、再去日本好不好?妳說話啊!妳起來啊!不要丟下啊!

你放心,志玲很好,我們也去環遊世界了,但這不是重點。在許多小說中,「他」轉「我」超級超級常見,尤其在歐美小說中,變換字體常常也代表變換視角
例如:

李洛克冷眼看著這一切,這可不是我要的結果啊!他苦笑。

上面這種寫法是不是時有所見,當然也達成了拉近感受的效果。它常見使用的時機就在於角色因為「某事件」產生「想法」時,直接在「事件」後插入「想法」,而在「想法」之後緊接著「角色的反應」。
這是大致的模式:

事件→想法→反應。
李洛克冷眼看著這一切(事件),這可不是我要的結果啊(想法)他苦笑(反應)

這種寫法太濫用就會讓行文變得瑣碎,萬一想法跟劇情無關,或是想法跟表現出的反應無關,這兩種都會讓讀者不知道角色這樣無關的亂想要幹嘛,結果當然是讓讀者疑惑、無聊。
簡單一個信條:

角色的想法就是角色小事件,產生必有原因、產生必有後果而且緊扣主題

【結論】

如果你有留心,教你怎麼拉遠,其實也是教你怎麼拉近,反向操作罷了。

其實不管是拉近或是拉遠,其實都是為了更貼切的傳達感受,人稱的變換常常也被寫作書列為禁忌,但是我常說,管他什麼規定,與其考慮這個,不如想想怎麼把故事說好,每一個偉大的故事背後都有一份感動,除此之外,我不覺得有什麼是你不能嘗試的!

可以或不可以,你自己試過才知道為什麼。

這篇文章的標題是拉開讀者感受距離,但事實上,這些方法卻是讓你更貼近讀者的感受,就如同洛克開頭所講的,拉開,是為了更靠近!文學的美妙就藏在這些被拉開的縫隙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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